中國電機工程學會會員分為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兩大類,個人會員包括:學生會員、普通會員、高級會員和外籍會員。
個人會員:
具有電機工程領域一定專業技術職務或專業知識的科技人員和高技能人才,以及積極支持學會工作的科技管理工作者,可申請為學會個人會員。其中,
學生會員:在高等學校電機工程及相關領域學習,成績優良的高年級學生。
普通會員:在電機工程及相關領域,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具有工程師、講師、助理研究員(含相當的專業職稱或專業職務)及以上水平;
(2)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具有大學本科學歷且工作2年以上;具有大學專科學歷且工作3年以上;具備工程師水平的自學成才人員;學生會員取得大學本科學歷且具有1年及以上會齡;
(3)在電機工程及相關領域做出一定成績和貢獻。
高級會員:在電機工程及相關領域取得副教授、副研究員、高級工程師及以上任職資格,會齡在2年以上,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在學術界、工程技術界有積極貢獻,具有豐富實踐經驗;
(2)獲得省(部委)級及以上科學技術獎勵;
(3)長期從事學會工作,對學會有積極貢獻。
對電力科技事業有重大貢獻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可破格吸收為高級會員。
外籍會員:凡在電機工程及相關領域學術上有較高成績,對我國友好,并愿意與學會交流和合作的外籍專家、學者,可吸收為外籍會員。
單位會員:
擁有一定數量的電機工程及相關領域的專業科技人員,愿意參加學會有關活動,遵守學會章程,支持學會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電機工程(電力)學會(以下簡稱省級學會)和從事電機工程設計、制造、建設、生產、運行、科研、高等教育、管理的單位,可申請為學會單位會員。
申請流程:
會員權益
會員權利:
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學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外籍會員除外);
參加學會有關活動;
獲得學會服務的優先權;
對學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學會《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會員義務:
遵守學會《章程》,執行學會的決議;
維護學會合法權益;
完成學會委托的工作;
向學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按規定繳納會費。